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人气指数:172 页面更新时间:2016-07-18 00:57
网站介绍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512户和辽宁省60户重点企业之一,是以氯碱化工、石油深加工和化工新材料为主业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现主要产品有烧碱、聚氯乙烯(PVC)糊树脂、丙烯酸及酯、聚乙烯树脂、环氧丙烷、聚醚多元醇等,广泛应用于化工、冶金、轻工、纺织、医疗、汽车、电子工业、农业、建筑业等多个领域。

发展进程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氯碱、合成润滑油、有机化工原料、农药和合成树脂等五大系列32种产品,产品以“星塔牌”为注册商标,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冶金、轻工、纺织、医药、铁路、军工以及电子、塑料等行业,产品远销美国、日本、西欧、原苏联以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拥有稳定的销售市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截止1996年10月31日,总资产为88,236万元,净资产32,249万元。离子膜装置投产后,公司95年年产烧碱12万吨、13万吨、3万吨、糊树脂2.3万吨、氯化石蜡0.88万吨。公司按销售收入计算,位居全国氯碱行业第四位,曾连续三年被评为辽宁省先进外商投资企业和十大高销售额外商投资企业;连续五年名列100家合资企业;公司是国家在“九五”期间优先扶持的300家重点企业之一。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始建于1938年的沈阳化工厂,距今已有近60年历史。1989年1月1日,为了适应企业的发展需要,由沈阳化工厂、沈阳铁西改造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和香港永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了合资经营企业,主要生产氯碱类产品。1992年沈阳市体改委以沈体改发[1992]34号文批准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以沈体改发[1992]61号文批准公司发行内部职工股,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向职工发行内部职工股1000万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1996年5月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沈阳市体改委批准,由香港永新公司将其股权全部转让给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化工厂于1995年11月经市经济结构调整领导小组[沈结调发(1995)6号文]批准改组为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定向募集后总股本为1494万股,每股面值10元,计14940万元,其中国家股844.9万股,占总股本56.55%,法人股175.6万股,占总股本11.76%,外资股373.5万股,占25%,内部职工股100万股,占6.69%。1996年5月10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沈阳市体改委批准,公司股票拆细为每股1元,公司总股本为14,940万股,其中国家股8,449万股,国有法人股3,735万股,法人股1,756万股,内部职工股1,000万股。

主营业务
化工产品、化工设备、压力容器、润滑油、PVC手套研制、开发、设计、制造;汽车客货运输;化工技术转让、钢瓶出租;承包境外化工行业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咨询服务;(建筑工程安装、设计、施工子公司持证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设备、线路、管道、电器和仪表安装;防腐设备制造。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固体、液体);食品添加剂[3]。

文化理念
注册商标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公司产品的注册商标为“星塔”牌。“星塔”牌商标1954年产生,至今已有近50年历史。
从图意上看,齿轮表示工,麦穗代表农,五星象征新中国,灯塔是指企业在发展中经久不衰,象灯塔一样光芒万丈。
企业精神:追求国际水准 创造绿色品质
经营理念:诚信为本,技术,质量取胜,创新开放
环境方针:树立环境意识 做到遵规守法
控制环境因素 持续清洁生产
优化投入产出 培育循环经济
不断持续改进 实现“三零”目标
构筑生态经济 让相关方满意
质量方针:以质量满足需求赢得市场
以质量持续改进争得效益
以质量管理创新求得发展
质量目标:产品产值率大于85%,每年增长1%
顾客满意率大于85%,每年增长1%
主要产品标准达到国际水平
服务宗旨:因优质的产品真诚合作,以贴心的服务追求永恒。

公司荣誉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守合同重信誉企业”、“全国环境保护先进单位”、“辽宁省纳税百强企业”、“辽宁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辽宁省省长质量奖”、“沈阳市纳税十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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